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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丨消费者遇到的常见问题剖析

JIAXUAN LAWYER 稼轩律师
2024-08-28
✎第967篇 原创
文|稼轩律师 党靖
预计预览时间:8分钟

二手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导致法律纠纷数量不断上升,案件纠纷类型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存在较为典型的两种交易方式,其一是“转售”,即二手车商从上家(可能是原车主或其他二手车商)处收购后再将车辆倒卖给消费者,赚取差价;其二是“寄售”(亦可称为“代卖”、“代售”等),即原车主将车辆寄存在二手车商处或仅提供车辆基本信息,由二手车商寻找买家,促成原车主与买方直接交易,二手车商仅收取少量寄售费用。
那么在上述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高发的情况如下:


(一)车辆不具备法定证明文件,导致无法过户


我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二手车如不具备上述法定证明,则属于禁止销售车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实践中就有案件,因涉案车辆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被公安机关扣押,无法过户,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车、退款。


(二)车辆存在重大质量瑕疵,销售者未如实告知


车辆使用、修理、事故、检验情况系关涉二手车质量的重要信息,对此销售者负有向消费者如实告知的义务。然而,由于关于告知范围缺乏明确标准,且部分商家存在不诚信经营行为,消费者在购车时未获知完整的车况信息,购买后才发现车辆存在质量瑕疵,因而向销售者维权。多数案件因销售者未如实告知车辆质量情况而引发,是二手车交易纠纷的最常见的类型。消费者反映销售者隐瞒的车辆质量问题集中在发生过重大事故、里程表被修改、重要配件被更换;无法正常使用等方面。在此纠纷高发情形主要有:销售泡水车辆、隐瞒销售重大事故车辆、里程造假、质保期间车辆问题、重要配件被更换、车辆无法正常使用、车辆无法过户纠纷。其中,在车辆无法过户的纠纷中,又包括:非车主本人卖车、未解除车辆银行抵押、车主不配合过户、业务员直接收款、一车多卖、车辆存在未登记抵押等情形。


(三)车辆存在权属纠纷,被其他权利人强行取回


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对抗制度,登记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这造成机动车真实的权利人与登记的权利人常常不一致,在多次流转中易发生权属纠纷。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后,因车辆系盗抢车辆或此前存在所有权、抵押权纠纷尚未解决,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被其他权利人强行取回的也有发生。消费者无法使用车辆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


(四)合同约定其他义务,销售者未履行


销售者除对二手车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外,还应全面履行其他约定的合同义务,如果未完全履行义务,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要求销售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比方说,合同约定消费者以旧换新,销售者承诺给予购置补贴。之后,销售者未履行给予购置补贴的义务,消费者可起诉要求销售者继续履行此项义务。


(五)未签订书面合同


在实践中,存在很多买家查验汽车后、付款前,不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的情况,并且未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不签订合同、不看合同内容就签字,或约定内容未书面化等,后续都可能带来不利影响。虽然对于车辆的不利信息,出售方有披露义务,但是披露内容应当是书面化的,同时约定未披露及披露不实的违约责任,防止后续维权产生扯皮情况。对于买受人关心的事故车、泡水车、车龄、实际里程、技术状况、主要配置,及销售者的口头承诺等均应写入合同,并明确相应违约责任。   


(六)定金争议


不只局限于二手车,凡是需要有预定或预付款的是否,在文字描述上通常都会写“定金”。因为“定金”与“订金”所产生的法律基础关系不同,定金是指为确保合同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它是一种规范的法律概念,属于法定的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能够积极的履行合同,保障另一方的权益,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
但问题也就出现在这里,当事人(买车消费者)给对方(卖车商家)支付定金作为担保,担保关系(预约看车)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但此时对于买车消费者而言便极为不利,从法律关系上来讲,已经算是为最终购车做了必须履行的担保了。给付定金的当事人(买车消费者)若不履行购车的约定,就等于致使合同(购车)不能实现,所以也就无权请求返还定金。除非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卖车商家)不履行合同(购车),才可退定金,这也就是他们会让消费者继续买别的车的原因。因此要警惕一切的预付款,在没享受到任何服务之前就交钱给对方,即使是发生矛盾后可以退回,但浪费的时间精力仍然是属于消费者。


(七)欺诈行为


实务案例中,常见的容易被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的二手车销售者的行为主要有:
(1)二手车销售者篡改/调整里程表未告知;(2)二手车销售者出售重大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未告知;(3)二手车销售者实际交付的车型与宣称的车型不符,如低配按高配卖、旧款按新款卖;(4)车辆存在抵押未告知;(5)维修保养状况、车辆部件状况未如实告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的欺诈行为,二手车交易欺诈认定的原则是经营者隐瞒的信息是否属于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性能、主要功能、基本用途或者对车辆价值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消费者选择权的重大瑕疵,如车辆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转向系统、安全结构部件等的重大瑕疵。这些瑕疵可能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财产利益、消费心理以及缔约的根本目的,如果经营者对此未如实告知,可认定欺诈。如果经营者隐瞒的信息不属于上述范畴,如隐瞒的是车辆漆面瑕疵的处理等,一般不认定欺诈,仅可能涉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鉴于此消费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选择正规二手车企业交易各方能否恪守诚信关涉交易安全,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择二手车交易市场、独立二手车经销商、大型二手车电商平台以及传统4S店,注意查询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合法资质和诚信记录,多渠道了解信誉好、正规经营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证件、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的二手车。



二是要及时了解购车流程在购买二手车时,消费者需要了解整个购车流程,知晓各环节涉及的费用和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情况,尤其涉及贷款、检测、过户等环节,避免出现产生额外的费用、办不下来贷款或过不了户等情况,尽量不要因自身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



三是要认真查验核实车况选车时要仔细查验、核实经营者介绍的车况,通过试车感受真实车况,不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可以找懂车的亲戚朋友帮着查验,必要时征得经营者同意选择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共同对二手车进行专业评估,并保留好二手车评估报告。



四是要签订正规买卖合同二手汽车消费具有专业性强、一车一况的特点,普通消费者在购车时往往难以全面核实车辆真实情况,因此要签订内容详细、责任明晰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尽可能详细、明确记录卖方的承诺的原版原漆、非事故车、非水泡车、非火烧车等相关承诺。



五是要保存好车辆交易凭证消费者要保留相关交易过程中的凭证,包括发票、合同、维修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日后产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当地消保中心(消协)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篇章将选取实务中高频案例,例如:销售泡水车辆、隐瞒销售重大事故车辆、里程造假、质保期间车辆问题、重要配件被更换、车辆无法正常使用、车辆无法过户等高频纠纷进行解析,帮助消费者合法维权。


- END -编辑|稼轩文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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